厂房漏水是谁的责任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由损害方和损害原因方承担责任。具体而言,如果厂房漏水是由厂家本身原因造成的,那么厂家便是责任方;如果漏水是由建筑结构造成的,则建筑结构的设计者和施工者需要承担责任。
此外,在厂房漏水的责任认定中,也需要考虑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。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审查、检查和维护厂房的安全技术设施,对安全技术设施的缺陷和损坏,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,如果厂房漏水是由于物业管理部门疏忽造成的,那么物业管理部门也应当承担责任。
另外,如果厂房漏水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,比如水表的漏水,那么维修水表的单位也应当承担责任,应当按照法律规定,向厂房的业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。
总之,厂房漏水的责任认定,要综合考虑厂家、建筑结构的设计者和施工者、物业管理部门和维修水表的单位等各方的责任,谁有责任就由谁来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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